法律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有哪些内容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有哪些内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有以下内容:

  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1、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2、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要求都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实用新型应具备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等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三、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是十年。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