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防范被告转移财产

  一、如何防范被告转移财产

  被告人转移财产或者被告人有转移财产的嫌疑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哪些行为视为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

  视为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1、欠款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表现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执行阶段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表现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三、法院如何处理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小编提醒您,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