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款开庭答辩状的几个必要部分解析

  一、欠款开庭答辩状的几个必要部分解析

  欠款答辩状的内容要点如下:答辩人的基本信息、被答辩人的基本信息、关于债权债务答辩的基本事实以及支持相关事实的理由、债务人作为答辩人的相关诉讼请求。最后签上姓名,署名日期即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何时限

  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何3年的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款纠纷的诉讼费谁承担

  小编提醒您,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