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民的人身权力有哪些

  一、公民的人身权力有哪些

  公民的人身权利一般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二、人身侵权诉讼时效

  人身侵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上述时效期间的,权利人一般不能向法院起诉来寻求权利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侵害人身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人身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