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必备条件

  一、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必备条件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必备条件如下: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如何进行竣工验收流程

  进行竣工验收流程如下: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三、施工单位竣工验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小编提醒您,施工单位竣工验收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了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