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相邻权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相邻权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

  相邻权纠纷法律依据是体现在民法典的第二百八十八条和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相邻权纠纷的处理原则是兼顾利益、提供利益。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的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二、相邻权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三、相邻权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相邻权纠纷诉讼费是100元到500元,具体根据当地法院的收费标准来看。

  根据《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如果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或者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