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的质量、造价;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以及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条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违约怎么办

  小编提醒您,工程承包违约法律进行救济如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承包合同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守约方可以解除承包合同的,有权要求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违约金进行赔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适当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

  2、未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

  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4、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5、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

  6、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或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