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阐述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概念

  一、阐述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概念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概念: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二、商品房销售合同成立的条件

  1、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购房者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公证。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双方当事人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双方一经签字盖章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小编提醒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