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期限如何合理解读

  一、行政诉讼期限如何合理解读

  行政诉讼期限合理解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效期。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法基本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5、使用民族语文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6、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7、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三、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有哪些

  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有: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小编提醒您,《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