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法律上借款合同与借条有什么区别

  一、在法律上借款合同与借条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上借款合同与借条有以下区别:

  二者的成立方式和含义不同。借条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约定利息怎么算

  借条约定利息的计算是可由双方的约定,但是其约定必须在当期银行借贷利率的4倍之内的部分才受国家的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为合法利息。小编提醒您,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条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借款合同纠纷由谁管辖法院

  借款合同纠纷由谁管辖法院具体如下:

  1、如果借款合同有约定的,由约定的法院管辖;

  2、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借款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