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财产保全的复议程序有什么具体规定吗

  一、财产保全的复议程序有什么具体规定吗

  财产保全的复议程序有以下具体规定:

  对保全裁定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变更,理由不成立的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对保全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变更;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申请财产保全要交钱吗

  小编提醒您,申请财产保全是要交钱的。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

  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1、提起主体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中财产保全一般由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前提条件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前提条件是因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诉中财产保全的前提条件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难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3、提起保全的时间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诉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

  4、申请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有权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