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合并是不是要通知债权人

  一、公司合并是不是要通知债权人

  公司合并必须通知债权人,可以通知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合并中股东不同意应怎样解决

  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公司合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表决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偿还全部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公司合并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公司合并注意事项为以下几点:

  1、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申请,撤销其合并行为,使合并归于无效;

  3、合并后公司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