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院如何判决行政案件
一、行政诉讼法院如何判决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院如下判决行政案件:
如果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人民法院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二、行政诉讼多久判决
小编提醒您,行政诉讼一般需要六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对于审限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诉讼判决书的内容
行政诉讼判决书的写法:
1、开头写好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2、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3、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4、写明判决的理由、结果;
5、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6、最后审判员、审判长、书记员签名并附上日期和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