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过期怎么样办
一、债权申报过期怎么样办
债权申报过期的处理方式如下:
1、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一般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2、如果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3、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所需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申报债权应满足以下条件:
1、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2、申报债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3、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4、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三、申报债权登记的步骤有哪些
申请债权申报的流程是:
1、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3、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