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解决劳动纠纷必备证据有哪些

  一、解决劳动纠纷必备证据有哪些

  解决劳动纠纷必备证据如下: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二、劳动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劳动纠纷仲裁流程怎么走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小编提醒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