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是否包括违约金

  一、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是否包括违约金

  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是包括违约金。债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的债权进行优先受偿。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质押担保协议内容

  质押担保协议内容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认定的其他事项。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因此,只有出质人将出质的动产移交以债权人占有,债权人才能取得质权。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也必须控制抵押物的占有。

  三、质押担保按规定是不是连带责任

  质押担保按规定不是连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通常只有在“存在多个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才会产生连带责任承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