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标由哪些标志组成,私自更改商标如何处罚

  一、商标由哪些标志组成

  商标由如下标志组成:颜色组合、声音、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等,上述要素的组合。且前述组合必须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实践中商标有以下基本组成形式:

  (1)单独由文字构成。

  (2)也可以单独由字母构成。

  (3)单独由数字组成的商标。

  (4)单独由图形构成的商标。

  (5)组合商标可以是文字、数字、字母和图形任意两个或两上以上的元素组合而,比较多见的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

  (6)用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来注册商标,也就是立体商标,这是商标法修改后增加的商标构成元素,新的《商标法》将商标保护客体从平面商标扩大到了立体商标和色彩组合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二、私自更改商标如何处罚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即属于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对注册商标作局部或较轻微的改动(如改变商标文字部分的字体,或在不改变图回形主体的前提下对图形部分作某些变动或增减等)的,属于《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述的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