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撰写有效的遗嘱

  一、如何撰写有效的遗嘱

  遗嘱有五种形式,各有不同的要求,但都需要保证遗嘱的形式和内容是合法的。立哪种形式的遗嘱就应按哪种要求来做。遗嘱的五种形式及要求如下:

  1、公证遗嘱。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机关或者请公证人员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全文,并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由遗嘱人指定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根据遗嘱人授意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应由见证人书写录音遗嘱证明书,在证明书上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生命垂危)方能采用口头遗嘱的形式。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有书面或者录音形式遗嘱的,原先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立有多份遗嘱应以哪份为准

  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有的遗嘱人因为种种原因,可能会立下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可能相互抵触。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这么多份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是否都符合法定的条件,是否为有效遗嘱。

  其次要考虑的因素是,各份遗嘱的效力强弱问题。

  最后要考虑的因素是,遗嘱订立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哪些遗产可以写在遗嘱里

  小编提醒您,以下财产可以写在遗嘱里: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