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于受到诱骗签署合同应如何处理

  一、对于受到诱骗签署合同应如何处理

  被骗签了合同,可以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如果对方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诈骗了财物,则应当立即报警。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

  1、一方以欺诈或者胁迫手段与对方订立合同的;

  2、当事人是基于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

  3、是被欺诈而订立合同的;

  4、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5、期限限制不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