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合并有哪些形式

  一、企业合并有哪些形式

  企业合并有以下形式:

  1、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

  2、创立合并,是指几家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家新的企业。

  3、控股合并,指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出资证明书,且已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形式。

  二、企业合并法律特征

  1、企业合并的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

  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

  2、企业合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

  企业合并涉及相关公司股东、债权之利益,并可能关联国有资产权属移转,必须依法对合并行为予以规制。对于特殊类型的企业合并,除了依法订立合并协议以外,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企业合并是一种协议行为,而非行政行为;

  4、企业合并中的公司类型受到限制。

  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于公司合并采取种类限制主义,要求只有同类责任形式的企业才可以合并。少数国家或地区采取非限制主义,不论合并公司属何种责任形式都可以合并。

  三、企业合并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企业合并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是由合并后的单位继续履行。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不可以因为合并解除劳动合同。

  小编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