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二审开庭延期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事二审开庭延期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二审开庭延期的条件是: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民事诉讼二审的审理期限

  小编提醒您,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为30天或三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民事诉讼二审的诉讼费谁承担

  民事诉讼二审的诉讼费谁承担要具体分析。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