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纪检委最长留置期限有多长时间

  一、纪检委最长留置期限有多长时间

  纪检委最长留置期限有多长时间,要具体分析。

  1、普通时间。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延长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3、延长须报上级批准。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二、纪检委和监察委的区别

  纪检委和监察委的区别:

  1、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监察委属于国家机构;

  2、纪检委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监察委是本地区所有行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3、纪检委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委是检查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三、纪检委移交到看守所多久能判

  小编提醒您,纪检委将犯罪嫌疑人移交到看守所需要七个月左右的时间判刑,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会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