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费用由谁负责支付

  一、行政诉讼费用由谁负责支付

  行政诉讼费用由当事人预交,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相关费用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由败诉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行政赔偿案件,不论诉讼标的多少,一律不收取诉讼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有什么

  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三、行政诉讼案件可以撤诉吗

  行政诉讼可以撤诉的,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