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

  一、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

  3—5%的契税;20%的个人所得税;1‰的印花税;5.6%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6元/平方米的房屋交易手续费;80元的房屋产权登记费。

  法律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二、房子过户的程序

  小编提醒您,应该按以下程序办理房产过户: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领取受理通知单;领取新的产证、房管部门核发过户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房产过户的材料

  房产过户准备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方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