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收集证据

  一、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收集证据

  1、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

  (1)书证的收集:交通事故索赔中涉及的书证主要包括:事故认定书、病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及清单、收入证明、暂住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拖车费票据、停车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

  (2)物证:受损的物品,如要求赔偿的应保管原物,原物不能保管的,应在双方在场情况下或请第三方见证情况下拍照保存。

  (3)证人证言: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寻找事故现场的证人到庭作证。

  (4)鉴定结论:车辆损失费、伤残鉴定书、误工时间或护理时间的鉴定书等。

  (5)视听资料:可以是事故发生时现场制作的照片、录像、录音或者是电子眼拍摄的监视记录。

  2、申请证据保全

  当事人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对证据预先确认或者固定。证据可能灭失是指,证人可能死亡、物证和书证可能腐烂或者销毁,或者证人可能将来出国居住造成出庭困难。

  如果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有困难的,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保全。

  3、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当事人或委托的律师也无法取得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法调取。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也自行调取相关证据。

  二、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小编提醒您,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为三年。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交通事故诉讼要多久诉讼时间

  交通事故诉讼要3到6个月的诉讼时间。

  一审适用普通程序,一般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理完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