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银行发生抢劫怎么处理是正确的?

  一、银行发生抢劫怎么处理是正确的?

  抢劫银行首先构成抢劫罪。抢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对财产所有人或者财产托管人,当场强行抢夺公私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摘要抢劫暴力是指在行凶过程中,以打人或强迫他人的身体排斥他人的反抗,并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为了使受害人不知情或无法抗拒而采取的暴力和胁迫手段以外的其他方法。

  已满14周岁并负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罪是以轻刑为基础的。一般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但是,由于银行属于国家金融机构的特殊地位,构成银行抢劫罪的法定条件一般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一)抢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

  (二)抢劫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较大的;

  (五)抢劫致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人、警察实施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盗窃罪的一般累犯如何认定?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反应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围,重点就是在于惩治那些主观上处于故意而实施犯罪的行为。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应当指出,前罪刑罚是已经被实际判处并执行完毕的,是种已然刑罚,而后罪刑罚是尚未被实际判处的,只是种估计,如果后罪没有被实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人不能构成累犯。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这里最主要的问题是起算的时间点,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对于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构成;刑罚执行完毕,既包括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完毕,也包括假释考验期满;被判处缓刑的犯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而应当撤销缓刑,将旧罪与新罪一并处罚。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也不能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意味着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

  三、盗窃罪的特别累犯如何认定?

  构成刑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累犯,相对于一般累犯而言,被称为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这里对成立累犯的时间条件没有任何限制,体现了对构成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更加从重处罚的精神:其条件为: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如果前后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或者其中之一不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则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但这并不影响可成立一般累犯。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罪被判处或者应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某种附加刑的,也不影响其成立。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