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我国土地征收必须是由哪个部门实施的

  一、在我国土地征收必须是由哪个部门实施的

  在我国土地征收必须是由市、县人民政府部门实施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土地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为土地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如何根据法律规定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金如何分配

  小编提醒您,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如下:

  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

  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面向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应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