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拆迁房屋及拆迁补偿款怎样分配

  一、离婚后拆迁房屋及拆迁补偿款怎样分配

  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应该平分,算在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屋拆迁补偿如何确定

  小编提醒您,房屋拆迁补偿确定的方式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三、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诉讼流程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流程:

  1、对行政裁决或者是复议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3、法院受理,登记立案。

  4、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5、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