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确定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

  一、如何确定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无论赔偿义务机关在什么时间作出赔偿规定,起诉期限的起算点均为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之日,期限为3个月。

  《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小编提醒您,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的最大区别是:

  1、两者诉讼请求不一致,赔偿诉讼突出的是赔偿请求;

  2、两者举证责任不完全相同,赔偿诉讼以原告举证为原则,特殊情况下由被告举证;行政诉讼以被告举证为主,原告为辅。

  3、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解调,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4、两者审理的范围不同,赔偿诉讼审理赔与不赔,赔多赔少;行政诉讼审理行为合法性。

  三、行政赔偿纠纷能否通过调解解决

  行政赔偿可以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赔偿调解书应当写明赔偿请求、事实和结果,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以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