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市公司的收购与合并的区别是哪些

  一、上市公司的收购与合并的区别是哪些

  公司合并和收购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四点:

  1、主体不同。合并主体是公司,收购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

  2、效力不同。合并的后果是公司实体的变化,收购的后果是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

  3、性质不同。合并是双方协商合作的结果,收购包括要约收购;

  4、程序和法律适用不同。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收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上市公司的收购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收购的类型主要有两种:要约收购、协议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第七十六条规定,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三、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可以是自然人吗

  小编提醒您,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通过上市公司收购的定义我们不难看出对公司的收购不限于个人与公司,因此个人是可以收购上市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