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情形下可以注销行政许可

  一、什么情形下可以注销行政许可

  以下情形下可以注销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有效期到期的、被赋予行政许可的公民死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许可被撤回,许可证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无法实施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二、行政许可撤销和撤回的区别

  行政许可撤销和撤回的区别如下:

  1、适用情形不同。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行政许可的撤回仅适用于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两种情形;

  2、溯及力不同。进行行政许可撤回的,行政许可自撤回时起失效,不具有溯及力。进行行政许可撤销的,该行政许可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行政许可注销程序是怎样的

  1、非主体资格许可的注销,由于不涉及主体资格的消亡,程序简单,易于操作。当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出现后,可由许可机关直接办理注销手续,收回许可凭证,并向社会公告。例如,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终止其业务活动,应当注销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

  2、主体资格许可注销,情况复杂,程序繁琐,应区别操作。首先可以把主体资格的注销分为主动注销和强制注销。主动注销是由企业、投资人或清算组织自愿向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在完成清算责任后,提交清算报告,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强制注销是在没有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由行政许可机关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直接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