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农村建设中房屋拆迁的法律考量有什么

  一、新农村建设中房屋拆迁的法律考量有什么

  新农村建设中房屋拆迁的法律考量有:

  1、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问题。

  2、被征地块抢种、抢栽、抢建等问题。

  3、征地补偿款项分配问题。现在支付征地补偿款项一般是先从县市财政统一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然后再由村、组进行统一收益、统一分配。

  4、项目建设问题。

  5、失地农民的建房安置、后续发展、建房用地和生活出路问题。

  6、坟墓搬迁问题。

  二、拆迁房屋纠纷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拆迁房屋纠纷的解决方法包括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等、提出行政、或者是民事诉讼请求等。

  小编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房屋拆迁合同怎么签

  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

  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