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地役权在何种情况下能够被抵押

  一、地役权在何种情况下能够被抵押

  地役权在以下情况下能够被抵押:地役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情况下可以抵押。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对于受让地役权的主体而言,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地役权无法发挥作用。

  二、哪些属于地役权人的义务

  小编提醒您,属于地役权人的义务为:

  1、地役权人对供役地的使用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及方式为之,这样使得通过地役权增加需役地价值的同时,不至过分损害供役地的使用。另外,地役权人因其行使地役权的行为对供役地造成变动、损害的,应当在事后恢复原状并补偿损害。

  2、地役权人对于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如电线、管道、道路,应当注意维修,以免供役地人因其设施损害而受到损害。另外,地役权人对于上述设施,在不妨碍其地役权行使的限度内,应当允许供役地人使用这些设置。

  三、相邻权与地役权的联系

  相邻权与地役权的联系:

  1、相邻关系与地役权都与不动产的利用有着密切的联系。相邻关系与地役权都是权利人为了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经济效益,对毗邻或邻近的不动产施加一定的负担,对相互毗邻或邻近的不动产的权利人的权利进行部分限制,要求对方应尽某种容忍或不作为义务。

  2、相邻关系与地役权作用功能类似。但地役权是在相邻关系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发挥:相邻关系的规定旨在规范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利害冲突,为相邻不动产之间的关系设定法定标准,即根据不动产的自然条件为了正常生活生产而必须有的最低要求,即基本的必要的要求。而地役权则是为了提高需役地的利用价值提出的进一步改良的或奢侈的需求,如为了精神上或情感上的利益,为需役地上的视野宽广而设定的眺望地役权、安宁地役权等,甚或为了营业竞争而设置的营业限制地役权等。

  3、地役权的设定可排除或改变相邻关系的适用。相邻关系中权利受到限制的不动产当事人可以通过设定地役权排除相邻关系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