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仲裁中可能出现的争议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中可能出现的争议有哪些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要如何解决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劳动争议裁决为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起诉: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小编提醒您,该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则申请时效不受该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