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以欺骗方式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以欺骗方式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

  以欺骗方式签署的合同是无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无效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

  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3、追缴财产。小编提醒您,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五个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5、期限限制不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