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刑法的数罪并罚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刑法的数罪并罚规定有哪些

  数罪并罚法律规定有:

  1、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什么犯罪不可以适用数罪并罚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如下:

  1、吸收犯。数个犯罪行为因一个被另一个所吸收,而失去独立评价的意义,仅按吸收之罪处断的犯罪形态。

  2、继续犯。

  3、法条竞合。

  4、想像竞合犯。

  5、结合犯。

  6、连续犯。

  7、选择性罪名。

  8、牵连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数罪并罚能否缓刑

  数罪并罚可以适用缓刑。只要满足缓刑适用的条件。

  小编提醒您,《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