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院出生证明办理流程是否符合法律规范

  一、医院出生证明办理流程是否符合法律规范

  医院出生证明办理流程是符合法律规范。

  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流程是先由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规定接生婴儿;然后根据婴儿出生的时间制定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再通知婴儿的父母前来领取;最后其父母可以携带其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去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二条

  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当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接生能力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新生儿出生证明必须一个月内办理么

  新生儿出生证明必须一个月内办理。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小编提醒您,《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三、医院开出生证明有错误怎么办

  打印证件时操作或机械故障原因导致项目不准确或错误时,应上报到市、区妇幼保健院修改换证。小编提醒您,对已申报户口要求更正出生医学证明的,县级卫生局及妇幼保健机构在更正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后,还须向同级公安部门出具更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