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产分配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遗产什么时候开始分割

  遗产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分割,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小编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法定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法定遗产分配比例是根据继承人的数量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