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协议离婚债务可以归一方吗?

  一、夫妻协议离婚债务可以归一方吗?

  夫妻协议离婚债务可以归一方,夫妻离婚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可以,但是不能对抗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何防止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请看如下几个方面:

  1、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2、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4、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三、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1、主体的一致性。

  夫、妻在对外进行法律行为时是作为一方当事人——复合主体而存在的。虽然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以夫妻双方为一方主体,但在表现形式上往往表现出多样性,具体表现为以夫、妻一方或夫和妻双方的名义对外作出。这是现代经济社会事务的多样性、便捷性的内在需求,因为面对日益繁杂的社会生活,客观上家庭事务不可能夫妻双方都亲力亲为。

  2、以家庭事务为目的。

  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以处理家庭事务为目的,这是由夫妻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决定的。而夫、妻内部之间是独立的、平等的,而且基于个人财产的客观存在,夫或妻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主体形式上又具有多样性,因此,不可能都为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而是其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行为,比如,夫或妻一方出售其婚前房产的行为,是以个人事务为目的,因此该行为不是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

  3、意思表示的一致性。

  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主观上的构成要素为夫妻之间的合意,即体现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4、效力归属的同一性。

  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基于其主体和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决定了其法律效力归属上的一致性,即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