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一方变更的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

  一、公司一方变更的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

  公司私自变更的合同无效。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投诉。合同是签约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的,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即生效。合同一般一式两份以上,双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备案一份。合同可以变更。如果是在合同上直接改动,必须同时在几份上作出相同修改,并由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可以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对外开展业务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的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承担义务,而是由总公司享有和承担。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但分公司又不同于总公司的部门,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成为市场经营主体,因此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分公司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一般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但是超越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的是否有效,应从两方面分析,一是合同效力待定,要总公司追认后生效,如果总公司不追认的,合同无效;

  另一个是构成表见代理,即使超越授权范围,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仍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用公司业务章签订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业务专用章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的效力应结合从事的具体业务内容进行判断,如业务中不涉及汽车买卖事项;或者说买卖汽车的行为与该业务不存在任何关联性,且不能推测出公司具有买卖汽车的真实意思表意,则很可能面临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风险。

  业务专用章,一般主要用于公司对外洽谈、开展、运作、结算具体业务时,也只对该章所标示的具体内容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