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房子拆迁的赔偿标准由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构成,具体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子拆迁赔偿纠纷怎么起诉

  2、法院受理、立案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房子拆迁赔偿纠纷多久能提行政诉讼

  房子拆迁赔偿纠纷发生后的6个月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