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情况不能够办理涉外协议离婚

  一、哪些情况不能够办理涉外协议离婚

  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情况如下:

  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未在中国内地结婚登记,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2、男女双方未经依法登记结婚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涉外诉讼离婚的审理期限

  小编提醒您,一般国内普通婚姻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上述期间限制。因此,涉外离婚案件并没有审理期限的限制。法院处理的涉外婚姻案件期限的长短,基本是由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一般来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涉外案件就和国内普通离婚案件一样,大约在三个月内结束。如果涉外离婚案件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尤其是国外一方不同意的,那国外一方可能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收国内法院的起诉书等文件,法院最后可能需要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审理期限就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

  三、涉外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小编提醒您,涉外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提交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同时还需要提交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