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诉讼中的追诉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一、民事诉讼中的追诉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民事诉讼中不是追诉期限而是诉讼时效,是可以延长的。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诉讼怎么写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三、延期举证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2、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3、法律只是规定适当延长,多久是适当,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举证时限上实行的证据随时提出主义严重影响了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目标——公正和效益。在以公正和效益为司法改革主旋律的今天,建立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最大限度发挥司法社会效益的需要,而且也是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趋于发展和完善的前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