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公证怎么写

  一、放弃遗产继承声明公证怎么写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按照如下内容书写:

  1、放弃遗产承诺书的标题;

  2、声明人的身份信息和基本信息;

  3、声明人跟被继承人的关系;

  4、拥有继承权的遗产;

  5、全部继承人情况;

  6、自愿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

  7、落款由声明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二、放弃继承权的时间

  小编提醒您,放弃继承权应该在遗产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以书面形式做出。如果没有在此期间做出表示,那就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的表示做出之后,一般情况下都不可以反悔。但是因为胁迫而做出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程序

  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3、公证机关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

  4、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