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建筑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等级划分:

  1、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等级划分,分为特级工程、一级工程、二级工程、三级工程、四级工程、五级工程;

  2、根据耐火性能划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3、根据建筑的耐久性能划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建筑工程纠纷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解决

  建筑工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1、协商,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和解解决。

  2、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内容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三、建筑工程纠纷的诉讼时效

  小编提醒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