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产遗嘱需否办理公证手续

  一、房产遗嘱需否办理公证手续

  个人立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公证,公证手续如下: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3、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4、审核通过的,出具公证书。

  二、遗嘱公证要多久的时间

  需要十五个工作日以内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

  公证遗嘱生效前,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可以变更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