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程序的时限是多久

  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程序的时限是多久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程序的时限是10天。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要送达当事人,自送达日期算起,当事人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15日满后还没有缴纳罚款的,在当事人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执法机关要进行履行行政决定的催告,下达催告通知书。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小编提醒您,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有: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三、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有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是:

  1、行为人存在违法行为;

  2、行为人存在损毁证据的行为;

  3、行为人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

  4、其他实施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