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恋爱时期的开销分手后需要注意什么

  一、恋爱时期的开销分手后需要注意什么

  恋爱时期的开销分手后需要注意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520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恋爱同居财产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小编提醒您,同居协议对于财产的部分,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受法律保护:

  1、同居协议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恋爱同居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同居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