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证券市场的操纵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证券市场的操纵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证券市场的操纵罪的正确罪名是操纵证券市场罪,其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是国家证券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必须是故意。

  二、证券市场的操纵罪怎么判刑

  犯本罪的,通常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证券市场的操纵罪多久判刑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