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律师费支付方式

  一、行政诉讼律师费支付方式

  行政诉讼中律师费的支付方式: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几个月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法律关于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规定为:一审普通程序需要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需要四十五日;二审审理的时间是三个月。法律规定用不同的审理程序时间限制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三、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有什么

  小编提醒您,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